隆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隆化县2019年中央农业机械 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0-06-1423时28分 浏览次数:

隆政办字〔201958

各乡镇人民政府、安州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隆化县2019年中央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隆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711

隆化县2019年中央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为确保中央农机购置补贴政策顺利实施,按照河北省农业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冀农业财发〔201834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委九届六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为基本要求,突出重点,全力保障粮食和主要农产品生产全程机械化的需求,为国家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提供坚实的物质技术支撑;坚持绿色生态导向,大力推广节能环保、精准高效农业机械化技术,促进农业绿色发展;推动科技创新,加快技术先进农机产品推广,提升农机作业质量;推动普惠共享,推进补贴范围内机具敞开补贴,促进农机社会化服务,切实增强政策获得感;创新组织管理,着力提升制度化、信息化、便利化水平,确保政策规范廉洁高效实施,不断提升公众满意度和政策实现度。

二、实施范围和资金规模

2019年下达我县农机补贴资金为260万元,上年结转0.96万元,合计260.96万元,在全县范围内实施。

三、补贴范围和补贴机具

今年共有14大类35个小类99个品目机具列入我省中央财政资金补贴范围(详见附件2),实行补贴范围内机具敞开补贴。优先保证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所需机具和深松整地、免耕播种、高效植保、节水灌溉、高效施肥、秸秆还田离田、残膜回收、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支持农业绿色发展机具的补贴需要。

已经在扶贫脱贫或各类项目实施过程中享受过补贴的机具,不允许申请农业机械购置补贴。

补贴机具必须是补贴范围内的产品,同时还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1)获得农业机械实验鉴定证书(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2)获得农机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列入农机自愿性认证采信试点范围,获得农机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补贴机具须在明显位置固定标有生产企业、产品名称和型号、出厂编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信息的永久性铭牌。

四、补贴对象和补贴标准

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购机者”),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租赁公司不在此列)。

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在省域内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具体补贴额见河北省2019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

五、补贴操作流程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的操作方式。

(一)自主选机购机。购机者可在省域内自主选机购机,也可通过企业直销、网络营销等方式购机,并索取正式发票,发票上需注明机具名称、型号、实际销售价格、补贴对象姓名及身份证(或组织机构证)等信息。购机者对购机行为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负责,承担相应责任义务。购机者对其购置的补贴机具拥有所有权,可自主使用、依法依规处置。

(二)农机补贴申请。购机者购机后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发票到乡镇(街道)政府领取《隆化县2019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申请表》(详见附件3)、《隆化县2019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告知书》(详见附件4)及《申请国家农机购置补贴保证书》(详见附件5),经村委会(社区)、乡镇政府(街道)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携带所购机具(不便携带的现场安装机械除外)及本人(法人)身份证、户口本(组织机构证)、“一卡(折)通或信用社存折(卡)、购机发票、拖拉机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县农业农村局办理补贴手续,填写并交回补贴政策告知书、申请农机购置补贴保证书。

(三)补贴机具核验。农业农村局对购机者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严格按照《河北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核验工作流程(试行)》,对机具进行核验。做到“见人、见机、见票”和“人机合影、签字确认”。遵循“谁核验、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购置实行牌证照管理的机具,要先向县农机安全监理站办理牌证照手续后再办理补贴。对于需要现场安装的不可移动机具(机组),申请人可提前向农业农村局农机管理部门申请,经农机管理部门核准后上门核验。

(四)补贴资金申请。购机者自主向县农业农村局提出补贴资金申请事项,按规定提交申请资料,其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由购机者和补贴机具产销企业负责,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严禁以任何方式授予补贴机具产销企业进入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办理补贴申请的具体操作权限,严禁补贴机具产销企业代替购机者办理补贴手续

(五)补贴资金兑付。农业农村局按时对购机者补贴相关申请资料进行形式审核,对于资料通过审核、机具核验无误且经公示无异议的购机者,农业农村局按时向财政部门提交农机购置补贴发放表,发放表要明确标明购机者的户名、身份证号、“一卡(折)通”银行账户或县农村信用联社账号、补贴金额、联系电话等基础信息,信息一定要真实、准确、完整。财政局依据农业农村局提供的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发放表,负责将农机购置补贴将资金统一拨付到县农村信用联社,由信用社进行发放。对于安装类、设施类或安全风险较高类机具,可在生产应用一段时期后兑付补贴资金。

六、工作进度安排

1.201971日至712日制定方案,报市农业农村局审核。

2.2019715日至722日,宣传发动阶段。

3.2019723日至930日,农机补贴机具核实阶段。

4.2019102日至1015日,数据汇总,上报阶段。

5.20181016日至1215 日,财政部门审核及资金拨付。

如遇特殊原因,需调整进度安排,必须申请补贴领导小组同意。

七、保证措施

(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成立由县政府主管县长任组长,有关部门主管人员为成员的农机补贴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加强对补贴工作的领导。农业农村、财政部门要密切沟通配合,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农业农村局要按照补贴一览表中的主要配置和参数,对照具体补贴机具的规格型号,逐台核实,录入购机信息,上传发票,受理补贴资金申请核算、公示,做好补贴机具牌证管理。财政局要加强资金管理,对农业农村局是否按规范性程序操作进行监督,对农业农村局提出的结算和相关资料审核后,及时拨付资金。农业农村局要通过各种方式,宣传补贴政策。乡镇(街道)、村(社区)要采取各种方式及时把补贴工作通知给农户,做到家喻户晓;在机具核实阶段要确定专人负责,认真填写《农机购置补贴申请表》,对持有惠农补贴“一卡通”的购机户必须要填写“一卡通”账户;同时对购机者的购机行为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后签署意见。保证本辖区内购机者所购补贴机具的真实性和手续完整性。其他部门各司其职,确保补贴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规范操作,高效服务。要充分发挥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的作用,切实加快补贴资金申请受理、资格审核、机具核验、受益公示等工作。实施敞开补贴后,一律实行“先购后补”,补贴对象在当年确定的补贴机具和销售商范围内,自主选择机具生产企业、产品和经销商。补贴对象购机后带机(不便携带的除外)和相关资料到农业农村局指定地点办理资金申请、机具核验、资金结算等补贴手续。农业农村局要在补贴资金兑付前完成补贴机具的核实,重点加强对大中型机具的核验和单人多台套、短期内大批量等异常申请补贴情形的监管。

(三)公开信息,接受监督。农业农村局要在隆化县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网站专栏上及时全面公开信息,接受社会监督。重点公开实施方案、补贴额一览表、操作程序、补贴机具信息表、投诉咨询方式、补贴受益对象、违规查处结果等。实时公布补贴资金申请登记进度和享受补贴购机者信息,并在年度补贴工作结束后,及时通过《农机购置补贴信息专栏》发布年度享受补贴的购机者信息表和年度实施情况公告。确保已公布的补贴政策咨询电话、投诉电话有人值班、有效畅通。

(四)加强监管,严惩违规。农业农村、财政部门要按要求全面履行监管职责,强化监管,严惩违规,并主动向社会公布。要高度重视举报投诉工作,建立健全相关机制,通过电话、信函等有效形式受理投诉,对投诉举报的问题和线索,要做到有报必查。

相关部门要依据职责对投诉集中、“三包”服务不到位、采取不正当竞争、铭牌不规范、虚假宣传、降低配置、以次充好、骗补套补等线索具体的投诉进行重点调查核实。全面贯彻落实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农办财〔201726号)精神,加大违规行为查处力度,严查失信违规主体。

加强购机者信息保护,要配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窃取、倒卖、泄露补贴信息和电信诈骗等不法行为,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农机生产和经销企业产品补贴资格或经销补贴产品的资格被暂停、取消,所引起的纠纷和经济损失由农机生产或经销企业自行承担。

 

附件:1.隆化县2019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

2.河北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

3.隆化县2019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申请表

4.隆化县2019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告知书

5.隆化县2019年申请农机购置补贴保证书

附件1

 

隆化县2019年中央农业机械购置补贴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苗立国  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张瑞辉 农业农村局局长

成员:刘然 政府办副主任

      冷向海  财政局副局长

      于立平 公安局副局长

      白凤印 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荣   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焦向国 财政局农业股股长

      董存  农业农村局农机监理站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业农村局,主任由荣利同志兼任。负责全县农机补贴工作具体实施。

 附件2

 

河北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

14大类35个小类99个品目)

 

1.耕整地机械

1.1耕地机械

1.1.1铧式犁

1.1.2旋耕机

1.1.3深松机

1.1.4开沟机

1.1.5微耕机

1.2整地机械

1.2.1圆盘耙

1.2.2起垄机

1.2.3灭茬机

1.2.4铺膜机

1.2.5联合整地机

1.2.6驱动耙

2.种植施肥机械

2.1播种机械

2.1.1条播机

2.1.2穴播机

2.1.3小粒种子播种机

2.1.4根茎作物播种机

2.1.5免耕播种机

2.1.6水稻直播机

2.1.7旋耕播种机

2.2育苗机械设备

2.2.1种子播前处理设备

2.2.2秧盘播种成套设备(含床土处理)

2.3栽植机械

2.3.1水稻插秧机

2.3.2秧苗移栽机(含甜菜移栽机、水稻钵苗移栽机、水稻抛秧机和油菜栽植机)

2.4施肥机械

2.4.1施肥机(含水稻侧深施肥装置)

2.4.2撒肥机

2.4.3追肥机

3.田间管理机械

3.1中耕机械

3.1.1中耕机

3.1.2培土机

3.1.3埋藤机

3.1.4田园管理机

3.1.5中耕追肥机

3.2植保机械

3.2.1喷杆喷雾机

3.2.2风送喷雾机

4.收获机械

4.1谷物收获机械

4.1.1割晒机

4.1.2自走轮式谷物联合收割机

4.1.3自走履带式谷物联合收割机(全喂入)

4.1.4半喂入联合收割机

4.2玉米收获机械

4.2.1自走式玉米收获机

4.2.2自走式玉米籽粒联合收获机

4.2.3穗茎兼收玉米收获机

4.3棉麻作物收获机械

4.3.1棉花收获机

4.4果实收获机械

4.4.1辣椒收获机

4.5根茎作物收获机械

4.5.1薯类收获机

4.5.2甜菜收获机

4.5.3花生收获机

4.6饲料作物收获机械

4.6.1割草机

4.6.2搂草机

4.6.3打(压)捆机

4.6.4圆草捆包膜机

4.6.5青饲料收获机

4.7茎秆收集处理机械

4.7.1秸秆粉碎还田机

4.7.2高秆作物割晒机

5.收获后处理机械

5.1脱粒机械

5.1.1花生摘果机

5.2清选机械

5.2.1粮食清选机

5.2.2籽棉清理机

5.3干燥机械

5.3.1谷物烘干机

5.3.2果蔬烘干机

5.4种子加工机械

5.4.1种子清选机

6. 农产品初加工机械

6.1碾米机械

6.1.1组合米机

6.2磨粉(浆)机械

6.2.1磨粉机

6.3果蔬加工机械

6.3.1水果分级机

6.3.2水果清洗机

6.3.3水果打蜡机

6.3.4蔬菜清洗机

6.4剥壳(去皮)机械

6.4.1玉米剥皮机

          6.4.2花生脱壳机

7.排灌机械

7.1水泵

7.1.1潜水电泵

7.2喷灌机械设备

7.2.1喷灌机

7.2.2微灌设备

          7.2.3灌溉首部(含灌溉水增压设备、过滤设备、

水质软化设备、灌溉施肥一体化设备以及营养液消毒设备等)

8.畜牧机械

8.1饲料(草)加工机械设备

8.1.1铡草机

8.1.2青贮切碎机

8.1.3揉丝机

8.1.4压块机

8.1.5饲料(草)粉碎机

8.1.6饲料混合机

8.1.7颗粒饲料压制机

8.1.8饲料制备(搅拌)机

8.2饲养机械

8.2.1孵化机

8.2.2喂料机

8.2.3送料机

8.2.4清粪机

8.2.5粪污固液分离机

8.3畜产品采集加工机械设备

          8.3.1挤奶机

          8.3.2贮奶(冷藏)罐

9.水产机械

9.1水产养殖机械

9.1.1增氧机

9.1.2网箱养殖设备

10.农业废弃物利用处理设备

10.1废弃物处理设备

10.1.1残膜回收机

10.1.2沼液沼渣抽排设备

10.1.3秸秆压块(粒、棒)机

10.1.4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备

11.农田基本建设机械

11.1平地机械

           11.1.1平地机(含激光平地机)

12.设施农业设备

12.1温室大棚设备

12.1.1电动卷帘机

12.1.2加温系统(含燃油热风炉、热水加温系统)

12.1.3水帘降温设备

13.动力机械

13.1拖拉机

13.1.1轮式拖拉机(不含皮带传动轮式拖拉机)

13.1.2手扶拖拉机

13.1.3履带式拖拉机

14.其他机械

14.1养蜂设备

14.1.1养蜂平台

14.2其他机械

14.2.1农业用北斗终端(含渔船用)


附件3

隆化县2019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申请表

姓名(组织名称)


   


      


身份证号(机构代码)


是否“一卡(折)通”持有者

£一卡通账户


农村信用联社账号


购买机具名称

   

   

备注













申请人签字:

村委会(社区)核实意见

是否购机:

 

          签字:           公章

                       

乡镇(街道)核实意见

是否购机:

 

          签字:           公章

                       






此表一式两份,乡镇(街道)留存一份,报县农业农村局一份。

注:本页背面附填表说明

填表说明

 

1、村委会(社区)、乡镇(街道)要对购机户的购机行为真实性负责,如本人确已购机,请签署“已购机”,并署名,加盖公章,并留存备案。

2、补贴对象是个人的,需本人携带所购机具、购机发票、身份证、户口本、与本人姓名一致的县农村信用联社卡折(如果有惠农补贴一卡通,必须用一卡通账户)、拖拉机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隆化县2019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申请表》、《隆化县2019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告知书》及《申请国家农机购置补贴保证书》等手续到县农业农村局办理补贴手续;

3、补贴对象是组织的,需法人携带所购机具、购机发票、身份证、机构代码证、县农村信用联社开户银行账号、拖拉机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隆化县2019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申请表》、《隆化县2019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告知书》及《申请国家农机购置补贴保证书》等手续到县农业农村局办理补贴手续。

4、县农业农村局农机管理部门集中核验结束即201996日后,各乡镇(街道)停止发放申请表。

 附件4

 

隆化县2019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告知书

 

敬爱的农民朋友:

您现在阅读的是2019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有关内容,请您申请购买补贴机具前仔细阅读,确认同意后方可申请购机补贴。

一、补贴机具种类及标准

今年我省仍然实行定额补贴方式,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在省域内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具体补贴额见河北省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可登录河北农机化信息网进行查询,亦可到农业农村局进行咨询。

电话:农业农村局7063341,财政局:7063730

二、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已经在扶贫脱贫或各类项目实施过程中享受过补贴的机具,不允许申请农业机械购置补贴。

三、补贴经销商及购机方式

补贴产品经销商由农机生产企业自主确定并向社会公布,购机者在当年确定的补贴机具经销商范围内,自主选择机具生产企业和产品,自主选择经销商,农机生产企业应对其确定的补贴产品经销商的经销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

获得农机购置补贴必须由补贴对象向所在乡镇(街道)提出申请,由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组织审核确定,并在农业农村局指定地点办理补贴手续。严禁以任何方式授予补贴机具产销企业进入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办理补贴申请的具体操作权限,严禁补贴机具产销企业代替购机者到农牧部门办理补贴手续。

购机者可在省域内自主选机购机,也可通过企业直销、网络营销等方式购机,并索取正式发票,发票上需注明机具名称、型号、实际销售价格、补贴对象姓名及身份证(或组织机构证)等信息。按照权责一致原则,购机者要对自主购机行为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负责,购机者在购买机具时要求经销商或生产厂家及时将购机信息上传至河北省农机购置补贴管理系统,否则延误或不能享受补贴后果自负。

四、主要操作流程

我县对补贴范围内全部品目实行敞开补贴,并实行先购后补,办理农机补贴“一站式”服务。即补贴对象携带相关手续、所购买的机具到农业农村局一次性办理申请、审核、机具核实、照相、申请资金结算等手续。主要操作流程包括:

1、补贴申请。购机者购机后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发票到乡镇政府(街道)领取《隆化县2019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申请表》、《隆化县2019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告知书》及《申请国家农机购置补贴保证书》,经村委会(社区)、乡镇政府(街道)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机具核实。携带所购机具(不便携带的现场安装机械除外)、本人(法人)身份证、户口本(组织机构证)、“一卡(折)通”(非“一卡通”持有者提供农村信用联社存折/卡或开户行账号)、购机发票、拖拉机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隆化县2019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申请表》到县农业农村局指定地点办理补贴手续,填写并交回《隆化县2019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告知书》、《申请国家农机购置补贴保证书》。

办理时间为2019723日至96日,各乡镇(街道)具体办理时间见《隆化县2019年农机补贴机具核实时间表》,过期不予办理。

3、结算审核及资金拨付。农业农村局受理补贴对象的申请材料后,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报送财政局,财政局审核无误后,将补贴资金通过“一卡(折)通”、信用社存折(卡)或信合银行账号拨付给补贴对象。

五、注意事项

1、补贴对象要对提交的农机购置补贴相关申请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出现套取补贴资金等恶劣情况,将移交当地公安等司法部门按照法律规定严肃处理。

2、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要求自主购机、自担风险,即广大申购者通过多方比较,自主选择购买信誉好、质量可靠的产品;如发生质量纠纷,买卖双方协商解决,或依据20103月国家质检总局等四部局联合印发的《农业机械产品维修、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按照谁销售谁负责的原则,依法依规维权。

3、补贴对象购置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要按照有关规定提前办理牌证。

4、必须本人持身份证办理补贴所有手续,提供的“一卡(折)通”、县农村信用联社账号等的姓名必须与身份证相符。否则造成补贴资金不能到位等后果自负。

5、补贴对象要积极配合各级农业、农机、财政等部门的核查。

六、本告知书一式两份,一份由购机者留存,一份由农业农村局存入补贴档案。

 

 

购机者(手印):

                              2019年月日

 附件5

申请国家农机购置补贴保证书

 

根据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本人郑重承诺:

1、申请购置的补贴机具绝对为本人所有并应用于农业生产,申请材料真实;

2、及时办理牌、证等相关手续,接受农机部门管理;

3、自愿接受和配合相关部门对本人购置的补贴机具检查核实,保持通讯畅通;

4、保证购机行为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自主选机、购机、自担风险,如发生质量纠纷,与机具经销商协商解决,或依据20103月国家质检总局等四部局联合印发的《农业机械产品维修、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按照谁销售谁负责的原则,依法依规维权。

6、保证申请补贴的机具没有在扶贫脱贫或各类项目实施过程中享受过补贴。

本保证书一式两份,购机者留存一份,县农业农村部门存档一份。

保证人(手印):

 

2019年月日


隆化县2019年中央农业机械购置补贴 实施方案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