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690024/2022-00125 |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乡村振兴局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要求,县乡村振兴局对2021年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对照检查。现结合实际,向全社会公布本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县乡村振兴局按照县政府统一部署,认真扎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指定专人负责日常信息公开的相关工作。
二是完善机制,加强监管。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政务公开长效机制,以制度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发展,以机制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三是加大学习培训的力度。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干部业务学习的一项重要内容,熟练掌握规范的操作流程,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依法依规做好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结合县乡村振兴局工作实际,重点抓好扶贫项目资金的公开工作。2021年县乡村振兴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0余条。2021年6月县乡村振兴局机构改革后将单位的办公地址、办公时间、办事指南等信息公布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积极响应预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制度,主动公开县乡村振兴局年度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
2.2021年度县乡村振兴局未收取任何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无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3.2021年度县乡村振兴局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4.2021年度县乡村振兴局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县乡村振兴局没有以本单位的名义制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1年,县乡村振兴局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3.其他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1年度,县乡村振兴局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县乡村振兴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顺利,顺利地完成了今年工作任务。但工作中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乡村振兴事务繁杂,工作人员少,信息更新量还不够大。下一步,县乡村振兴局主要做好以下几点重点工作:一是进一步规范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严格进行保密审查,使其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制度化,避免出面泄密问题;二是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县乡村振兴局,联系电话:0314—7063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