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690026/2022-00017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医疗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2-10-25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隆化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双随机”抽查工作方案
2022-06-2920时47分 浏览次数:

2022年“双随机”抽查工作方案

 

按照《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于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相结合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办字〔2020〕44号)、《2022年隆化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隆双随机办〔2022〕3号),结合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双随机抽查,特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对象

随机抽取县内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医院),按30%比例随机抽取。

二、检查形式

按照“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原则,在我局执法人员库抽取检查人员组成检查组,实行组长负责制,每组3人,在系统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

三、检查时间

2022年6月27日至2022年8月25日

四、检查内容

对单位和个人骗取医疗保险待遇和医疗保险基金支出的监督检查、对协议医疗机构(医院)基本医疗保险服务活动的监督检查、对社会保险待遇领取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协议医药机构基本医疗保险服务活动的监督检查、对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行为合规性的督导检查、对药品配送企业集中采购配送情况的督导检查、对公立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行为合规性的督导检查

五、工作要求

()检查人员现场检查定点医疗机构(医院)时,要首先出示执法证件,告知检查要求,履行检查责任。要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工作纪律和懒政规定,不得向被检查单位提出与检查无关的要求,不得接受被检查单位或利益关系人的任何礼品和宴请。不得泄露检查相关情况及信息,保守检查中涉及的定点医疗机构(医院)技术秘密和商业信息。检查人员和相关人员检查中出现违法违纪行为的,依法依纪交相关部门追究责任。

()检查人员要详细记录发现的问题,可对被检查单位相关资质、材料进行拍照或录像。

()被检查单位有依法配合检查的义务,要开放相关场所,提供真实、有效、完整的材料,如实回答相关问题。

()检查结束后,撰写检查报告。检查报告内容包括:检查过程发现的问题、相关证据、检查结论及处理建议等,检查报告和现场检查相关表格,要于检查完成后10日内录入完毕,及时向社会公布。

            

                   隆化县医疗保障局

                                                            2022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