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690001/2022-00002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08-05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隆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隆化县金融稳定协调机制的通知
2022-08-0522时50分 浏览次数:

县直各有关部门、人民银行、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维护金融稳定,是金融业健康稳健发展的前提,为有效落实金融稳定工作制度和风险防范措施,特建立隆化县金融稳定协调机制。

一、成立隆化县金融稳定协调领导小组

  长:徐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杨青利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局长、金融办主任

陈福国 人行隆化县支行行长

  员:苏天贺    县委网信办副主任

于立平  县公安局副局长

沈万满农发行隆化县支行行长

王丽娟工商银行隆化支行行长

          斌农业银行隆化县支行行长

张晓雷     中国银行隆化支行行长

        宋永德建设银行隆化支行行长

        刘长海 邮储银行隆化县支行行长

冀汉林承德银行隆化支行行长

        段志敏      河北银行承德隆化支行行长

          凯隆化县农村信用联社理事长

领导小组下设金融稳定协调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行隆化县支行金融管理部,电话:0314-7063580,办公室成员联系方式如下:

  任:陈福国

副主任:付  

陈明振

岗位人员:张晶晶

付思嘉

各驻县银行业金融机构设立金融稳定联系人,联系人联系方式如下:

   农发行隆化县支行:李  

工商银行隆化支行:曹建光

农业银行隆化支行:张鑫垚

中国银行隆化支行:李建超

建设银行隆化支行:于爱民

邮储银行隆化县支行:赵丽洁

河北银行承德隆化支行:王晓东

承德银行隆化支行:宋剑锋

隆化县农村信用联社:刘红军

二、协调机制涉及的金融稳定范围

包括金融挤兑事件、银行抢劫盗窃诈骗事件、自然灾害事件、发生在金融营业场所的群体性事件、网络谣言等舆情事件以及其它引发金融机构无法正常经营事件。

三、工作职责

(金融稳定协调领导小组职责。贯彻落实上级政府部门和上级人民银行有关金融稳定工作的部署;研究县域金融稳定重大问题,制定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和促进全县金融发展的措施;统一协调各成员单位处置区域金融风险;协调解决各成员单位在维护金融稳定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其它需要协调领导小组研究解决的重大事项。

(二)金融稳定协调办公室职责贯彻落实金融稳定协调领导小组工作部署,对成员单位的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研究起草金融稳定相关的工作制度和工作计划,起草制定维护金融稳定相关的政策措施,经协调领导小组同意后组织实施;协调督办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领导小组会议制度

金融稳定协调领导小组会议,采取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的形式,由金融稳定协调办公室组织,金融稳定协调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主持。

五、工作要求

金融稳定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从维护金融稳定的大局出发,本着明确职责、各负其责、协调联动、形成合力的原则,充分发挥职能部门在维护金融稳定工作中的职能作用,切实履行好维护县域金融稳定的责任,为金融发展保驾护航,为全县经济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金融环境。

 

 

 

隆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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