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隆化县管理部“履职践诺”责任书
2023-04-1314时27分 浏览次数: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十五届五次全会精神,大力营造“人人都是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引导党员转作风、树新风、抓落实,推动圆满完成2023年工作目标,向社会郑重承诺如下:

1、公积金归集业务,包含单位开户、个人开户、个人账户转移、单位预缴、汇缴业务、单位销户等业务,手续齐全即时办结。

2、公积金提取业务,手续齐全即时办结,后台在核实手续真实有效后3个工作日将提取的公积金汇入提取人提供的银行账户内。

3、公积金贷款业务,手续齐全贷款录入业务即时办结,商品房在开发企业办理完抵押登记并缴存保证金后15个工作日内放款,二手房在办理完抵押并将不动产权证和不动产登记证明交至管理部15个工作日内放款,如遇突发情况依次顺延。

4、加大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力度。职工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购买二套普通自住住房的,不低于30%;单方缴存职工贷款最高额度60万元,双方缴存职工贷款最高额度80万元;依据人民银行个人征信和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对购房居民执行“以贷认房”政策,予以贷款资格认定。

5、支持发展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商品房项目。购买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的新建被动式超低能耗自住住宅或者新建全装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20%,即单方缴存职工贷款最高额度为72万元,双方缴存职工贷款最高额度为96万元。

以上承诺接收社会各界监督。欢迎通过电话、邮箱提出您宝贵的意见建议。电话:0314-7067354;邮箱:lhgjj7067354@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