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承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2023069号建议的答复
2023-08-2116时28分 浏览次数:

于海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行千人百企进乡村、聚力开发闲置资源、促进乡村振兴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巩固拓展“千企帮千村”成果,推动产业振兴。在“五年过渡期”内,继续保持“千企帮千村”精准帮扶行动的结对帮扶关系总体稳定,指导帮扶企业帮助帮扶对象脱贫不返贫,做到扶上马送一程。充分发挥“千企帮千村”基础性、导向性作用,注重产业后续长期培育,通过特色化、专业化经营,强化生产要素配置,促进乡村产业深度融合。进一步巩固拓展村企结对帮扶关系,引导民营企业通过参股控股、并购重组等方式,进一步延链、补链、强链,扩大规模、提质增效,深化产业合作的广度和深度,不断畅通产业链、系紧利益链,提高产业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带动群众巩固脱贫成果,持续增收。

二、开展“回报家乡”专项行动,带动农村发展。弘扬企业家精神,打造“有梦想、有情怀、有作为”的“隆商”队伍,把返乡创业作为“万企兴万村”行动起步阶段的重点,充分发挥民营企业家熟乡情、重亲情、懂管理、善经营、有实力、讲信誉、受尊重、乐奉献等优势特点,鼓励各方能人、资本返乡入乡。认真打好“乡情牌”“乡愁牌”,充分发挥在外成功人士、致富带头人作用,以独立创业、联合创业等形式,带动一批返乡人员创业就业,以创新带动创业。扶持脱贫人口在农村传统技艺、土特产加工等领域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让产业在乡村真正长久落地、让更多乡亲在家门口增收致富。结合乡村振兴党旗红活动,引导民营企业党组织和村党组织结对共建、党建共抓、资源共享、共同促进,鼓励支持符合条件、有意愿的民营企业家担任村支书、村主任或荣誉职务、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发挥其特长优势促进村企融合发展,助力提升乡村治理水平。

三、发挥龙头企业作用,实现三产融合发展。充分发挥产业化龙头企业作用,开展龙头企业带动型、优势资源开发型等兴村路径探索,创建“万企兴万村”行动示范点和联系点。支持民营企业以参股控股、联营、委托经营、合资合作等形式参与乡村振兴,实施“农业+”战略,形成“龙头企业+基地+农户、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等产业发展模式,推动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健康养生产业提档升级,实现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县、乡、村三级联动,选树一批潜力品牌,形成一批典型经验,打造一批示范基地。在典型引路的基础上,广泛引导重点民营企业与村集体开展新一轮村企共建。

四、充分发挥民营企业优势,积极参与乡村文化和生态振兴。利用好隆化厚重的皇家文化旅游产业、优美的生态资源和独特的温泉资源优势,引导民营企业深入挖掘农村人文资源和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传统工艺,打造非遗产品、文创产品等,发展特色文化富民产业;引导民营企业积极参与乡村特色手工业、演艺业和文化旅游业,打造现代农业文化休闲旅游品牌。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挖掘、利用隆化得天独厚的生态资源优势,以“承德山水”品牌为引领,通过多种方式与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共同开发利用集体资产资源,大力发展绿色生态农业、设施农业、智慧农业和休闲观光农业,积极拓展农业嘉年华、农业奥特莱斯、中央厨房等新业态新模式,注重培育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持续提升产业层级和产品品质,带动提高农业整体效益,增加乡村振兴绿色和底色。支持企业积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参与乡村生态治理,促进农民生活设施不断完善,突出环境问题综合治理,带动乡村面貌整体提升。

五、开展产业帮扶、就业帮扶、消费帮扶联动,进一步夯实乡村振兴基础。支持民营企业大力发展特色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和精深加工,加大对原产地农产品和食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农村电商等投资建设力度,拓展规模,吸纳群众稳定就业。引导民营企业开展技术支持和劳务输出,为结对帮扶村开展专业技术和任职培训,培养输送优秀管理人才;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将产业发展指导员转为乡村振兴指导员,持续抓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加大高素质和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帮助培养“土专家”、经纪人、乡村工匠、电商人才等各种专业实用人才,促进产学研用企深度融合。创新拓展消费帮扶模式,引导民营企业采取以购代帮、以购代捐、以销代帮等方式积极参与消费帮扶;搭建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产销对接平台,用好河北省中冀扶贫基金会京东助农馆、淘宝乡村振兴馆、832平台、承德山水等消费帮扶渠道,带动消费和促进产业发展。

六、大力开展公益帮扶,提升农村基础设施水平。引导民营企业积极投资基础设施、公共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就业养老服务等民生产业,为乡村提供医疗、教育援助,建设饮水工程、卫生设施、文化场所等公共设施,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改变乡村面貌。适时组织民营企业开展光彩活动,落实一批公益资助、签约一批公益项目。鼓励民营企业和其它社会力量开展捐资助学、医疗救助、生活救助等公益活动。

 

 

隆化县人民政府

2023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