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海燕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盘活农村闲置土地资源,做大农村集体经济,促进我市乡村振兴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所提的建议,适应当前国家机构改革及宅基地改革形势,同时也是当前农民关注度较高的农村重点工作任务,并且符合中央一号文件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的要求。
对于建立农村闲置宅基地和住宅有偿退出机制工作,我县于2021年根据《中共河北省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河北省农村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指导意见>的通知》制定印发了《隆化县农村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指导意见》;2022年起草制定了《隆化县农村宅基地和住房建设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指导乡(镇)、村先后制定《农村宅基地联审联办制度》、《村规民约》、《宅基地资格权认定办法》及《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改善农民居住环境、促进农民增收的情况下,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
我县张三营镇东风村依托“河北大米之乡”的美誉,在大力发展生态有机大米产业的同时,利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社流转自运营”模式或利用“村级组织+农户”模式,探索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盘活利用方式;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社将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进行流转,进行改造提升打造民宿,对外开放运营;或者农户自主打造民宿,自主管理,村级组织负责监督和指导,达到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壮大本村集体经济,促进乡村振兴。茅荆坝镇天义沟村利用“引进公司运营”模式,租赁农户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进行改造,发展生态旅游和休闲民宿,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规划、统一营销、统一分客、统一结算”的“五统一”运作模式,变“单打独斗”为“整体作战”。
以上为我县探索农村宅基地盘活利用的方式方法,待方法成熟后,将逐步在县域内有条件的村进行推广。
隆化县人民政府
2023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