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连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切实加快推进我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因我县不是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县,为后续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对全县集体建设用地情况进行梳理,指导乡镇进行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为下一步入市工作打好基础。
隆化县人民政府
2023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