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690022/2024-00244 |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 | 发布机构: 市场监督管理局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市场监管系统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工作部署,持续深化我县“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根据《2024年承德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承双随机办〔2024〕3号)文件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今年,要以公平公正监管为基本遵循,积极推动市场监管方式改革,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作为市场监管基本手段和方式,按照“谁登记、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加强对“一单两库”的动态管理,加快实施市场监管领域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形成常态化管理机制,做到监管效能最大化、监管成本最优化、对市场主体干扰最小化,努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有序竞争环境和放心消费环境,圆满完成随机抽查事项全覆盖,抽查对象比例不低于3%,检查结果录入率、公示率100%的目标任务。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确保“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县局成立“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 福 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刘海青 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孙延辉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 信 局党组成员、七家分局局长
白福然 局党组成员、蓝旗分局局长
石广军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孙东辉 一级主任科员
王利军 二级主任科员
成 员:网络交易和合同监管股 信用监管股 保健品和化妆品监管股 食品流通监管股 产品质量监管股(产品) 稽查股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 法规股 食品生产监管股 餐饮消费监管股 食品抽检股 知识产权发展和保护股 价格和反不正当竞争股及办公室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信用监管股,负责我局“双随机、一公开”日常组织协调等工作。
三、抽查任务
(一)抽查时间、抽查对象及抽查比例
1、抽查时间: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1月30日。
2、抽查对象和比例:各相关股室依据《市场监督管理局随机抽查市场监管执法事项清单(2024年版)》、《隆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按照“无事不扰、一次上门、全面体检”的原则,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对投诉举报多发易发或违法违规行为相对集中的企业、行业和领域,列入监管重点,实施定向抽查,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
(二)抽查事项及抽查方式
1、随机抽查事项: 按照《市场监督管理局随机抽查市场监管执法事项清单(2024年版)》。
2、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方式: 通过河北省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执法平台随机抽取确定待查对象名单。
3、随机选派执法人员方式: 根据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通过“双随机”抽检系统随机根据抽查事项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
四、组织实施
1、周密安排部署。今年县局牵头开展跨部门间联合抽查4次,第一次由市场监管局餐饮服务监管股发起,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卫生健康局配合对全县餐饮经营单位联合抽查;第二次由市场监管局食品流通监管股发起,县烟草专卖局、县农业农村局 、县发展和改革局配合对全县食品、食用农产品类联合抽查;第三次由市场监管局商广股发起,县旅游和文化广电局、县气象局配合对全县县电视台、其他广告服务经营主体(含广告公司)联合抽查;第四次由市场监管局产品质量股发起,县生态环境分局配合对全县机动车检验机构联合抽查。联合抽查股室负责组织、协调本次联查工作,负责通过河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执法平台建立检查对象库和执法人员库,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
2、妥善处理问题。抽查中发现存在涉嫌违法违规行为,属于当场可纠正的,应依法责令立即纠正;对于依法应当立案查处的,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程序处理;涉嫌犯罪的,依照有关规定移送司法机关。
3、依法公示结果。每次联合抽查结束后,由牵头部门相关股室督促其他配合部门按时将联合抽查检查情况由执法检查人员录入“双随机平台”,并通过“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对外公示。抽查检查结果的公示只针对检查行为本身,后续对检查对象做出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行政处罚等监管执法结果信息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另行公示。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有关股室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各股室请于3月30日前将本专业抽查对象名录库(附件)报分管领导同意并签字后报信用监管股备案和建库,确保“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落到实处。
(二)严格落实责任。各有关股室要科学合理制定每期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抽查前要组织参与检查的执法人员进行相关业务培训;执法检查人员要本着对检查对象、检查结果负责的原则,严格按照确定的时间、抽查事项、检查流程和相关要求开展抽查检查,认真录入抽查检查结果;复核人员、主管领导要把好审核关,减少因操作失误造成方案作废、检查结果录入错误等现象。
(三)及时报送信息。各有关股室认真落实信息报送制度,按照省局、市局各项工作报送时间节点要求,按时高质量报送相关数据或工作信息;对随机抽查、监管平台使用中遇到的问题、意见建议以及好的经验做法,也要及时反馈县局信用监管股。
联 系 人: 侯钰杰 联系电话:7063501
附件:1. 2024年度由省局组织的全系统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2.2024年度由省局相关业务处室组织的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3.2023年度省局各业务条线提出的由各市、县(区)完成的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隆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