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各县区矿业乡镇修复治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5年,隆化县矿山修复治理工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矿产资源领域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全面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对矿山领域提出的一系列要求,从三方面深入开展矿山修复治理工作:
一、针对历史遗留矿山持续开展动态治理
2021年,隆化县开展了“隆化县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对自然资源部下发的2202个图斑逐个进行了核查、上报,由自然资源部确定隆化县历史遗留矿山共25处。截至目前,隆化县已完成省定25处任务中的24处修复治理任务,治理面积292.24亩。通过历史遗留矿山治理工程的实施,有效保护了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了该区生态功能,改善了矿山和附近居民的关系和生活环境, 基本消除了项目区矿山迹地矿山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发生,对项目区周围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提供了有效保障。
同时,隆化县对辖区内无主矿山迹地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掌握、更新辖区内无主矿山实际情况,积极谋划废弃矿山治理项目,多方争取资金,以项目实施为抓手,持续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
二、针对有证矿山严格落实方案要求
2025年以来,隆化县结合《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北省矿山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冀政办字〔2020〕75号)的有关要求,严格推进有证矿山环境恢复治理。要求各矿山企业坚持“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结合矿山开采实际制定年度“一矿一策”治理计划。
近期可生产的主体矿山企业,已全部制定2025年度修复治理规划设计并按计划进行恢复治理工作;其余停产矿山企业对照各自“二合一”方案要求,进行查漏补缺开展修复治理工作。截至目前,全县各矿山共新增修复治理面积104亩。
三、以绿色矿山创建引领绿色发展
2025年,按照《河北省绿色矿山建设管理办法》要求,隆化县大力推动绿色矿山创建工作,现已确定重点培育引导顺昌矿业、金谷矿业牛头沟铁矿在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申报绿色矿山评选,以上述企业为案例,全面推开绿色矿山创建工作。通过绿色矿山建设,保护生态环境、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促进产业升级,通过减少污染、修复生态、推动循环经济,实现经济与环境的双赢,形成环境友好、高效节约、管理科学、矿地和谐的矿山绿色发展新格局。
四、下一步思路举措
一是不断拓宽资金渠道,全面修复辖区内无主矿山。结合即将开展的“采矿损毁土地状况调查”工作,全面摸排辖区无主矿山现状,建立问题台账,明确责任分工,科学编制修复方案,分类施策,多方争取资金,保障项目落地。强化过程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定期验收评估,强化安全生产,通过示范项目引领,实现生态效益与社会效益双赢。
二是不断加大有证矿山“边开采、边修复”督导力度。继续做好各矿山企业新编制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备案工作,及时督促矿山企业签订三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方案规定的工作计划,结合矿山开采实际开展治理与复垦工程;并督促各矿山企业按照时间节点完工验收,确保完成年度治理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