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志阔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政府应合理放开安全区域禁燃烟花爆竹禁令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省市政策安排2021年2月我县实施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措施,6月份对2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库存清零。2025年实行烟花爆竹禁限放管理政策,限定燃放区域:七家镇温泉村松溪温泉广场,限定燃放时间:农历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初五、正月十五。按照“统一领导、分工负责,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原则,充分保障了集中燃放工作,保障燃放需求和安全,累计出动公安、应急、医疗、消防等工作人员600多人次,观看人员5600多人,营造了节日氛围。
下一步,我县将按照省市烟花爆竹决策部署,在尊重群众合理诉求,民众需求的基础上与环保部门充分沟通,争取政策支持,力争达到民众需求与环保要求双赢,同时我们将恪尽职守,加强烟花爆竹的日常监管,为全县人民生产生活环境安全稳定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