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690005/2025-00882 |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由承德市水利水电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承建的隆化县步古沟河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项目现已交工验收。该项目施工单位向我局申请退还所缴纳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解除监管工资保证金专用账户。根据《关于印发河北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的通知》(冀人社规[2022]3号)有关规定,为维护建设领域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现对其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还或解除监管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用账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0日(从2025年5月15日起至2025年6月15日止)。若该项目施工单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请被拖欠工资人员在公示期内持有关凭证到我局进行投诉,我局将依法开展调查并暂停退款或解除监管工资保证金专用账户。若未接到欠薪投诉,我局将在公示期满后向申请单位退还所缴纳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解除监管工资保证金专用账户。
请广大农民工朋友及社会各界监督并相互告知。
投诉地址:隆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股(隆化县兴洲路27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12室)
投诉电话:0314-7085562
隆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5月15日